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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申请作版主

我想申请作版主

各位前辈:
    我叫江湖,2008年1月31日才加入魅力这个大家庭,已经30岁,但一下就被魅力感动了,我现在主要从事行政工作,使自己一天超过5小时在电脑前随时留意各位的作品,俗话说“疑义相与析,其文共欣赏”,我也有了冲动参与其中,适逢可以申请版主,想借此机会申请为旅游户外的版主,我从事旅游多年,有深刻体会,想与大家分享,一直愿望是想做最好的旅游给广大市民,希望成为版主使大家可以了解新的旅游咨询,同时分享旅游的乐趣。
申请人:江湖
注册时间:2008年1月31日
年龄:30
QQ:404989850
E-MAIL:SSZLDY@21CN.COM
每天在线:超过6小时
在三水中旅网站论坛做果旅游版主
申请动机:想与大家分享旅游
优势:从事旅游,自己一直在做旅游
通过后管理:
所属分区:旅游户外
暂时没有建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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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西风悲画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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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LZ的毛遂自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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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梧桐 于 2008-3-5 15:19 发表
支持LZ的毛遂自荐!
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西风悲画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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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无我份啊?哈哈
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 不论摊开还是紧握 终究还是会从指缝中 一滴一滴 流淌干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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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“版主申请专帖”http://www.0757ss.com/thread-3621-1-1.html第七条规定,楼主未达到申请要求,所以本次申请无效。还请楼主谅解!!
这个规定是在3月1日才设立的,这个日期以前有部分版主的条件并未达到第七条之规定,而被论坛邀请为版主。今后凡是申请版主的请遵照这个新规定执行,要申请版主的也请到版主申请专帖跟帖申请就可以了,不必另外开帖。
请楼主在符合条件的时候再申请。对这次未能获批准,论坛管理组表示遗憾,同时也对楼主对网站的肯定表示感谢。但我们网站既然已出台了版主申请的条件,就要遵守,请楼主谅解。真诚的希望楼主继续保持热情,让我们共同将魅力三水打造成三水一流社区。
再次请楼主谅解。
人生若只如初见,何事西风悲画扇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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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加油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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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感受出楼主恳切的心意,待到条件成熟时,再把版主来申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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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感受出楼主恳切的心意,待到蜜桃成熟时,再把版主来申请
Slient Night,My life fall in slient never get up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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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的热心一定会有机会的!努力加油!
魅力三水 精彩无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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