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“版主申请专帖”
http://www.0757ss.com/thread-3621-1-1.html第七条规定,楼主未达到申请要求,所以本次申请无效。还请楼主谅解!!
这个规定是在3月1日才设立的,这个日期以前有部分版主的条件并未达到第七条之规定,而被论坛邀请为版主。今后凡是申请版主的请遵照这个新规定执行,要申请版主的也请到版主申请专帖跟帖申请就可以了,不必另外开帖。
请楼主在符合条件的时候再申请。对这次未能获批准,论坛管理组表示遗憾,同时也对楼主对网站的肯定表示感谢。但我们网站既然已出台了版主申请的条件,就要遵守,请楼主谅解。真诚的希望楼主继续保持热情,让我们共同将魅力三水打造成三水一流社区。
再次请楼主谅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