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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借钱吾还

本主题由 陈律师在线 于 2008-4-26 22:59 置顶
多谢人家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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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
原帖由 娃娃鱼 于 2008-3-20 17:09 发表
无写到身份证号码添,我加上去得吾得啊?
写上身份证号码的话保险一点,不写的话一般也不会有什么问题,那张“欠条”最好不要随便更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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嗯嗯。學唔到少野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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晕,原来社会仲有甘多人系甘样的,真系要有人借钱都唔借先可以吗?我都有个以前的同学问我借左几千元,06年5月份借的,说一个月还,直到依加都无还,但无借据,当时是直接传入他的银行账户的,哎,现在打他的电话都唔理我的,唔听我的电话,我的血汗钱啊,对于借钱不还的人我都觉得无办法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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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分同情你
春有百花,秋有月;夏有凉风,冬有人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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