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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水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

三水区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信息

根据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《关于严格控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补充人员的通知》(三机编[2002]71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机构编制管理的通知》(三机编[2004]2号)精神,现将我区人民医院考试录用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考对象

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公开招考。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,并出具书面证明。招考对象分为“应届毕业生”、“往届毕业生”和“社会人员”三种。“应届毕业生”是指2008年夏季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(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);“往届毕业生”是指普通高等院校已经毕业的毕业生(含在职人员和暂缓就业毕业生);“社会人员”是指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人员(含往届毕业生,不含应届毕业生)。

二、招考条件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、法律、法规;

2、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品行端正,医德医风良好;

3、年龄为18至35周岁。中级及以上的医生,可适当放宽年龄,男不超过40周岁,女不超过35周岁。

4、身体健康。

三、报名办法

1、报名时间:2008年5月12日至2008年5月16日上午8:30时至11:30时,下午14:30时至17:00时。

2、报名地点: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局(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华侨新村北43座4楼区卫生局人事科,电话:0757-87733334)。

四、报名要求

1、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。

2、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,应届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、学生证、《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》,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(A4规格),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(同版),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,可由他人代报名。

五、考试

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。即: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(专业)及所需资格条件,由报考者自愿报考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择优录用。

(一)笔试: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,笔试时间:2008年5月26日上午9∶30—11∶30,笔试地点:三水区人民医院六楼阶梯室。

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、专业技术知识占3:7比例合成。

(二)面试:根据报考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
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4:6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,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。对考试合格的考生,依总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、考核人选(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,可依次替补人选)。

六、录取

考生经考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择优录取。

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人事局、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局负责解释。


附件:1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.doc

     2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考录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



    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佛山市三水区人事局

    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局

       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二○○八年五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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